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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指南
使用国家谈判药品相关政策调整通知
来源:医保农合管理处 发布时间:2019-07-31 15:21:38 

各临床科室:

根据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完善和优化特殊药品(即国家谈判药品)经办流程的相关通知精神,现将省市医保使用国家谈判药品政策调整相关内容通知如下,请各科室遵照执行。

一、为进一步优化医保特殊药品审批流程,2019年8月1日我院启动西安市医保特殊药品联网审批结算程序,西安市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保患者门诊、住院使用特殊药品,医师必须在医生工作站中详细填写病情摘要、既往史及诊断等内容,填写《医保特殊药品备案/计划申请表》,并开具处方。然后患者持以上资料到医院医保办审批。

二、省医保:将泊沙康唑口服液体剂、重组人凝血因子Ⅶa注射剂纳入特殊药品结算范围。

三、省医保:将成人溃疡性结肠炎纳入注射用英夫利西单抗适应症医保特殊药品结算范围。

四、省医保:将司维拉姆口服常释剂型、碳酸镧咀嚼片纳入门诊特殊治疗肾透析用药范围。

五、优化经办流程(省医保和西安市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保):

1、参保患者原则上应在特定医院中选择一家作为本人使用的指定医院,用药周期不超过一年,在用药备案周期内,为方便就医,需要变更指定医院的,可直接向拟变更的医院直接申请,不需要再次认定。用药备案周期结束后仍需继续使用的,直接延续特药备案有效期,不需要重新申请备案。

2、参保患者在用药周期备案内使用特药,首次使用备案需要填写《医保特殊药品备案/计划申请表》,后期使用时直接持处方、本人医保卡和首次备案的《医保特殊药品备案/计划申请表》原件到医院医保办进行审批和计划上传及直接结算。

六、精简申报材料(省医保和西安市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保):

1、特邀申报材料中,将“入院记录”和“影像学检查报告”去除。

2、将培唑帕尼申报材料中的“既往接受细胞因子治疗资料”去除。

3、将英夫利西单抗申报材料中“抗CCP抗MCV抗体KAK”、“HLA-B27”、“ESR CRP”、“手X线片”等申报材料去除。

4、将伊马替尼、达沙替尼申报资料中的“出院小结”去除。

请全院各科室及医务人员严格执行本通知有关内容,确保为参保患者提供方便、快捷的医保服务。

联系人:韦新刚、赵蓓、刘琳璐

联系电话:2785

          医保农合管理处

               2019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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