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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医院2026年博士后招生简章
来源: 发布时间:2025-12-12 15: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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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院简介

陕西省人民医院作为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是国家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国家级科研平台依托单位。医院学科门类齐全,涵盖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生物学、药学、护理学等多个领域,拥有省级重点学科23个、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9个,建有省部级科研平台13个,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等各级各类课题300余项。医院高度重视博士后队伍建设,以“打造高水平科研创新人才蓄水池”为目标,为博士后人员提供优质科研资源、完善的保障体系和广阔的发展空间,助力青年人才成长为学科领域骨干力量。

二、招收学科与研究方向

(一)重点招收学科

1.基础医学(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等)

2.临床医学(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神经病学、耳鼻咽喉科学等)

3.生物学(细胞生物学、分子生物学、遗传学等)

4.药学(药物化学、药理学、药剂学等)

5.护理学(临床护理、护理管理、护理研究等)

6.交叉学科(生物医学工程、医学信息学、材料科学与工程、转化医学等)

(二)核心研究方向

围绕重大疾病防治、前沿医疗技术研发、药物创新、护理质量提升等领域,聚焦心血管疾病精准诊疗、肿瘤免疫治疗、神经退行性疾病机制研究、智慧护理模式构建等前沿方向开展研究。

三、招收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政治品德和学术道德,无违法违纪及学术不端记录。

2.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计算截止至2026年12月31日),身心健康,能全脱产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

3.已获得博士学位(获学位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2023年6月1日后获得)或即将于2026年毕业的应届博士生(进站后6个月内须取得博士学位证书)。

4.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和学术发展潜力,已取得较高水平的学术成果(论文、专利等),科研兴趣浓厚,具有敬业精神。

5.研究方向与医院重点招收学科需求、合作导师在研项目契合,能独立开展科研工作。

6.可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的证明;二站博士后需提供一站工作期满证明。

四、在站时间

1.博士后在站工作期限原则上为2年。

2.因研究工作需要提前出站的,在站工作时长不得少于21个月。

3.确需延长在站期限的,若延长期限超过3个月,需按规定缴纳相应管理费。

五、在站待遇与保障

1.薪酬待遇:税前每人每年30万元,医院统一为博士后人员按标准缴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公积金、职业年金等,资助期2年。

2.科研支持:每人每年提供10万元科研启动费,资助期2年。可依托医院国家级、省部级科研平台开展研究,优先使用各类实验设备与技术资源;支持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等项目。

3.福利保障:参照医院在岗职工标准享受法定节假日福利;在站期间差旅费、食宿费用按实际发生另计。

六、申请材料与程序

(一)申请材料

1.《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表》(中国博士后网站在线填报后打印);

2.个人简历(含教育经历、科研经历、代表性学术成果清单及证明材料);

3.博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尚未发放学位证书的应届博士生可提交毕业院校证明);

4.身份证原件或具有同等效力的证件扫描件;

5.博士学位论文、成绩单以及表明其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的代表性成果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成果鉴定书、专利证书、学术论文等)扫描件;

6.与合作导师达成的初步研究计划(3000字以内)。

上述材料请做成电子版发送至spphkyc@126.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博士后申请+姓名+导师”(如:“博士后申请+张三+李四”)。

(二)招收程序

1.发布简章:2026年1月-10月接受申请,分两批集中审核、评审(第一批3月,第二批9月);

2.材料审核:博士后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3.综合考核:由博士后管理委员会专家、相关专业领域专家及合作导师组成考核小组,通过审核申请材料、面试等形式考察申请人的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及岗位适配度;

4.公示录用:根据综合考核情况,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院长办公会审议,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陕西省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审批;

5.录取进站:审批通过后,经体检合格,正式录取。签订工作协议书,办理进站手续及入职事宜。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9 - 85251331 - 2101

电子邮箱:spphkyc@126.com

医院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友谊西路256号

官方网站:http://www.snph.com(相关通知可查阅科研处专栏)

八、其他事项

1.申请人须保证材料真实性,弄虚作假者取消申请及录用资格;

2.本简章由陕西省人民医院博士后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及陕西省相关规定执行。

陕西省人民医院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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