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中医药科研平台建设,增强中医药创新发展能力,提高中医药临床疗效和服务水平。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决定开展2023年中医药重点研究室申报工作,现将我院申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发挥引领支撑作用的省级科学研究基地,可以涉及多个单位和多个学科领域,需在现有高水平科研平台基础上,提炼出在国内中医药行业处于领先地位、代表陕西水平或具有地方特色的研究方向,并能够整合和利用省内中医药科研力量,在确定的重点方向或关键优势领域深入开展综合性研究并取得研究成果的重要基地,同时为申报国家和省级研究平台做好储备。围绕研究领域,在建设周期内每年组织开展1-2次省级以上学术活动,带动我省在行业内的影响力。
二、申报要求:
(一)具有结构合理的高水平科研队伍。
重点研究室的科研团队应立足中医药理论、临床或生产实践,具有开展自主创新的能力;年龄、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人员相对稳定,并有专职科研人员;在每个研究方向上均有优秀学术带头人,曾承担并完成国家重大中医药科研任务。
(二)具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和较好的研究基础。
必须有1-3个明确、稳定的研究方向,且与本单位的科研优势和发展重点一致,研究实力强,在本领域有一定的影响,有能力承担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任务。
(三)具有相应的研究条件。
涉及实验研究工作的重点研究室要有所需技术的具有省级及以上资质的实验室作为技术平台支撑;涉及临床研究工作的重点研究室要有满足临床研究条件的省级以上重点专科(专病)门诊和病房。
三、申报方式:
拟申报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的申报人请于2月2日12:00前将《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建设申请书》(附件1)电子版以“申报人-科室-项目名称”命名发送邮件至
;(请以附件形式逐个添加文件,不接收压缩包)
2月2日12:00前将《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建设申请书》纸质版(附件1,一式三份,A4纸打印、普通装订成册,包住书钉,不需另外包装),提交至科研处322。
联系人:柳蕾 联系电话:2480
附件1: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建设申请书
附件2:重点研究室命名原则及说明
科研处
202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