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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研究
陕西省人民医院查处学术不端行为案件处理决定
来源:科研处 发布时间:2021-07-12 10:16:42 

为加强科研诚信建设,严肃惩处违规行为,营造科技创新良好环境,现将本单位近期查处的有关论文问题通报如下。

陕西省人民医院曹伟为通讯作者,王永恒作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Knockdown of long noncoding RNA SNHG7 inhibits the proliferation and promotes apoptosis of thyroid cancer cells by downregulating BDNF”,经查,系第一作者委托第三方撰写、投稿,其他署名作者并不知情。陕西省人民医院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对涉事文章的第一作者王永恒:

(一)进行科研诚信诫勉谈话,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二)行政警告(6个月)。

(三)取消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申报资格5年,取消当年职称晋升资格并延迟5年职称晋升申报。

(四)取消评优评先、科技奖申报资格5年。

(五)撤销涉事文章的奖励决定,追缴奖励金额2.7万元以及论文版面费20189.78元。

对通讯作者曹伟处理如下:

(一)科研诚信诫勉谈话,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二)行政警告(6个月)。

(三)推迟职称晋升资格1年。

(四)取消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申报资格1年。

(五)取消评优评先资格1年。

(六)取消科技奖申请资格1年。

对第二、第三、第四署名作者霍斌亮、李程、马刚处理如下:

(一)科研诚信诫勉谈话,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二)推迟职称晋升资格1年。

(三)取消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申报资格1年。

(四)取消评优评先资格1年。

(五)取消科技奖申请资格1年。

陕西省人民医院

2021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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