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推动我院科研工作的发展,以科研促进医疗和教学质量的提高,鼓励医务人员积极投身于科研活动,多出、快出科研成果,对科研实绩显著的个人和科研绩效突出的科室、科研机构给予奖励,制订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评估的成果、课题、著作、论文、专利等,我院均应为第一完成单位。
三、为科学合理地对各项科研工作进行评估,根据成果、课题、著作、论文、专利、学术会议的级别进行量化评分,量化评分标准见表1。
四、为客观评价临床科室间、临床科室与研究机构间的科研绩效,减少专职科研人员与非专职科研人员及职称不同对评估科学性的影响,对各系列不同职称人员进行当量人数换算,当量人数的换算分值见表2。
(其中科研实绩为该科室成果、课题、著作、论文、专利、学术交流量化分值之和,科室当量人数为该科室换算的当量人数之和)
(个人科研实绩为本人本年度成果、课题、著作、论文、专利、学术交流等各项量化分值之和)。
七、科研工作的绩效评估、奖励由医教科研处具体实施,各个科室年终统一上报,由医教科研处统计核实,报主管院长、院长批准执行。
九、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以前所发文件与本办法相悖者以本办法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