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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伦理委员会
陕西省人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介绍
来源:科研处 发布时间:2023-03-10 08:19:48 

陕西省人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成立于1997年,委员会的委员组成和功能完全符合ICH(国际规范)和我国政府对临床试验管理规范的要求,审查范围包括注册类临床试验、临床科研项目、新技术业务等。于2013年、2017年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资格认定复核检查。

伦理委员会从成立至今历经多次换届和调整,本届伦理委员会成立于2020年8月,由医药相关专业、统计学、伦理学、法学、社会学专家以及社区代表共14人组成,其中非医学专业4人,外单位4人,符合《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的要求。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人,秘书1人(兼委员),全体成员均经过GCP及伦理相关知识的培训。

伦理委员会的宗旨为保护临床试验中研究参与者的安全和权益。伦理事务的沟通形式可通过邮件、电话、面谈等方式,伦理委员会的接待日为每周一、三下午。每个月第三周固定召开伦理审查会议,新项目审查申请需提前10工作日递交。

伦理办公地点:陕西省人民医院教学楼三楼323室

伦理办公电话:029-85251331-2610

陕西省人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202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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