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12-28 11:01:29 来源:周静宜 点击:
各科室及有关人员:
根据医院工作安排,确保年终科室科研绩效评估有据可依,请于1月15日之前在科研管理系统上对2023年1月1日至今取得的符合文件认定标准的科研业绩进行登记,前期已登记过的业绩无需重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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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朱亚兰
联系电话:2101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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