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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25年陕西省专利奖相关事宜的通知
来源:​科研成果转化管理部 发布时间:2025-05-08 09:09:20 

各专利项目负责人: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25年陕西省专利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5〕122号)文件要求,现将我院2025年度陕西省专利奖申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与表彰名额

根据《陕西省专利奖励办法》(陕知发〔2025〕10号),陕西省专利奖表彰周期为三年,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优秀奖三个奖项等级,表彰总数不超过100项。其中,授予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项目分别不超过授奖项目总数的10%。

二、参评条件

申报单位须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专利权人。申报人应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具有经常居住地的专利权人。

专利应于2024年12月31日(含)前获得授权且处于有效状态(以授权公告日为准,含已解密的国防专利)。

专利权应合法有效、权属明确,不存在法律纠纷,不处于无效宣告请求程序中,且不存在年费或滞纳金未缴情况。

所有专利权人均须同意申报。

每项专利作为一个独立项目参评。

申报项目所涉及的专利技术及其产品应符合国家及陕西省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

对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及突破“卡脖子”技术难题所形成的专利项目可优先申报。

每个申报单位在同一技术领域中申报项目不得超过2项。

医药、农药、疫苗等项目须获得国家相关许可批件,并符合以下要求:

(1)医药项目需取得新药证书或三期临床批件,原料药项目需取得生产批件。实施单位须通过GMP认证,并具备药品生产资质。

(2)农药项目需取得国家农药管理部门核发的批准证书,实施单位须为国家定点农药企业,并具备生产资质。

(3)疫苗及其他生物制品项目须获得国家批准,并取得相关安全性评价结论。

申报项目未曾获得中国专利奖或陕西省专利奖。

三、报送材料

项目申报资料一式三份,具体包括:

《陕西省专利奖申报书》(详见附件,WORD格式);

附件材料(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扫描件)。涉及经济效益的,应提供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整合为一个PDF文档,大小不超过20M;

专利授权公告文本(PDF格式)。申报书内容需按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类别分别填写。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25年5月15日17:00前提交电子及纸质材料。纸质材料报送地点:科研楼314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本次申报时间紧、流程多,请各位项目负责人务必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按时完成各项准备工作。如有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科研成果转化管理部联系。

联系人:孔德钰 3314

科研成果转化管理部

202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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