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人员:
为加强对科研项目的绩效管理,及时总结科研成果,规范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根据《陕西省人民医院科技发展孵化基金管理办法》,近期开展受理院内科技发展孵化基金项目结题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23年及以前院内科技发展孵化基金项目
二、材料报送要求
1.请项目负责人按项目结题要求将相关纸质材料于2025年8月26日下午下班前交至科研楼232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2.2020年至2023年立项的项目,应结题但因各种原因本次无法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应递交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延期申请原则上只能一次,延长期限不超过一年。已经申请过延期的不予再延期。
3.纸质材料要求:(1)陕西省人民医院科技发展孵化基金项目结题表,(2)项目申请书,(3)主要论文、成果证书、发明专利证书等复印件。(4)2022年以前立项的项目须附上盖章的延期结题申请表。以上材料一式三份,按序排好,左侧装订成册。电子版材料要求:上述三项纸质材料做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邮箱同时发送结题项目汇总表。
联系人:郭松岩; 联系方式:2101
邮箱:spphkyc@126.com
附件1:陕西省人民医院科技发展孵化基金项目结题表
附件2:陕西省人民医院科技发展孵化基金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
科研处
202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