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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创新药物研发等三类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6年度项目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5-10-16 14:4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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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处室、各科室及有关人员:

2026年度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癌症/心脑血管/呼吸和代谢性疾病防治研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新发突发与重大传染病防控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三类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相关通知请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service.most.gov.cn/index/)“通知公告”栏查阅。

一、申报资格

1.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公开类(含公开竞争、定向择优)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1966年1月1日后出生);定向委托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1966年1月1日后出生)。

2.项目(课题)负责人的主要研究方向,原则上应与所申报的指南方向一致。

二、申报方式

各类项目须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service2.most.gov.cn/page/login.jsp?type=sb&curType=xmsb&url=/xmtj/)注册登录并在线填报,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形式上传。

三、填报注意事项

(一)限项要求

1.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

2.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课题),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超过2个。

3.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

4.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部分项目实施联合限项,每类专项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联合限项的项目不同,需结合通知要求执行。

5.项目任务书执行期(包括获批延期后执行期)到2025年12月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二)时间安排

我院网上填报时间:2025年10月16日—2025年11月10日。

(三)其他要求

1.申报指南按照相关要求,仅限由项目申报人登录系统查看。

2.具体申报事宜,请查阅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相关通知内容。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2101

科研处

202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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